去年整个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了五千亿左右,仅仅经过两年时间,中国的网络零售交易额就增长四倍。除此以外,2010年还是一个标志,淘宝去年的交易额已经全面超过了ebay和亚马逊,而且增长状况比美国要好很多,而这正是我们此前的标杆。
但在另外一方面,由于领先趋势使中国市场开始进入一种缺少借鉴的阶段,网络零售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也逐渐开始扩展。比如汪向东教授研究的沙级模式,已经很大程度改变了农户农业农村的结构,一大批农民以前出去打工,现在回来采取互联网方式生产,就是说开始实现一种21世纪的交易方式与20世纪的生产方式相结合。这是以前我们没有考虑过的形态。加上对物流带动也是非常大,去年全国平均每天快递的包裹一千万个,这里面有六百万个来自网络零售,而这个数字今年还在急剧增长,我们看到网络零售自身规模在不断增长,影响也在不断增长,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效益都是我们以前没有想到的。
由此衍生的问题之一就是互联网上的假货问题,尤其网络零售领域。这个问题一方面现在网络零售规模在不断扩大,影响在不断扩大,在与经济阶段及市场体系相关的背景下,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就是信息化时代的市场治理模式还停留在一种工业时代,新的治理思路还没有形成。诸多矛盾加在一起,我们现在可能面临一个特别复杂的局面。比如说治理的微观层面上,如何在平台、网站上建立起良好的规则。宏观层面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如何跟这个相适应,如何进行必要的创新。
电子商务是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先进生产力。与一切技术经历过的演进路径一样,电子商务在经历“技术改变商业”的第一个十年后,开始进入“商业改变社会”的第二个十年,即“社会调适期”。如果说在第一个十年,主要矛盾是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落后的商业模式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发互联网行业的泡沫破灭、寒冬和调整;在第二个十年,主要矛盾将表现为先进的商业行为与落后的社会生活形态和制度体系之间的矛盾,表现为先进生产力与落后生产关系之间的不适应,表现为与技术创新、商业创新相适应和制度创新。这正是近几年(并还将持续若干年)电子商务领域与传统商务、传统制度冲突频发的根本原因。为此,亟待形成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法律等制度体系,而不是简单套用显然过时的制度体系及其条文。事实上,电子商务不是要不要“规范”的问题,而是用什么“规范”以及“规范”从哪里来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探求信息时代的治理精神和原则,充分借鉴和吸收成功电子商务实践所“内生”的治理规则,逐步形成适应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规则”。
(责任编辑:木子)
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1Q2电子商务行业交易规模为1.6万亿元,较2010Q2同比上升47.0%,较2011Q1环比上升9.3%。2011Q2电子商